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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末路狂花(1 / 1)

夜色如墨,将城市的罪恶与仓惶轻轻掩盖。(`[看(_书¤屋§小{说?网%- )′免|)费`÷阅#?读ˉ}闫磊踉跄着跑出和谐家园,身上还沾着未干的血迹,那浓重的血腥味像附骨之疽,无论他怎么奔跑都挥之不去。他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,双腿沉重得像灌了铅,肺部火辣辣地疼,每一次呼吸都带着铁锈般的腥气。 他漫无目的地穿梭在城市的背街小巷,脑子里一片混乱。杀人的划面如同电影镜头般反覆回放,王龙胸口喷涌的鲜血、妻子哀求时扭曲的脸、岳父母惊恐的眼神,还有那个孩子最后戛然而止的哭声,一幕幕都像淬了毒的尖刀,反覆切割着他早已破碎的神经。理智回笼后,无尽的恐惧取代了之前的疯狂,他知道自己杀了五个人,这是滔天死罪,警察迟早会找到他。 此刻已是凌晨两点,街道上行人寥寥,只有零星的路灯投下昏黄的光晕,将他的影子拉得忽长忽短。闫磊躲进一处废弃的建筑工地,蜷缩在一堆破旧的水泥袋旁。夜风吹过空旷的工地,带着刺骨的寒意,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,下意识地裹紧了身上沾满血迹的外套。 他想起自己这三十五年的人生,活得像个笑话。出身农村,家境贫寒,为了能在城市立足,他入赘到妻子家,成了人人背后议论的上门女婿。五年来,他起早贪黑地在装修公司干活,脏活累活从不抱怨,对妻子言听计从,对岳父母孝顺有加,把那个两岁的孩子当成自己的亲生骨肉,捧在手里怕摔了,含在嘴里怕化了。他以为只要自己足够努力、足够真诚,就能换来一份安稳的幸福,可到头来,却落得个妻离子散、家破人亡,还成了双手沾满鲜血的杀人犯。 “为什么?”闫磊抱着头,无声地嘶吼,眼泪混合着脸上的灰尘和血迹,顺着脸颊滑落,滴在冰冷的地面上。他恨妻子的背叛,恨王龙的嚣张跋扈,恨岳父母的冷漠纵容,更恨自己的懦弱无能。如果当初发现真相时他能果断离开,如果他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,而不是选择用极端的方式复仇,或许就不会是今天这样的结局。 就在闫磊沉浸在无尽的悔恨和恐惧中时,工地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,伴随着粗鲁的交谈声,打破了深夜的宁静。 “哥几个,仔细搜!强子说看到那小子往这边跑了,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,敢杀我们龙哥,老子非扒了他的皮不可!”一个粗哑的声音喊道,正是王龙的头号小弟虎子。 王龙在道上混了多年,手下确实有三十多个兄弟,平时靠着收保护费、放高利贷为生,在这一片也算有点势力。精武暁税罔 勉肺越独昨晚王龙没回他们的聚集地,虎子等人就有些担心,今天一早联系不上王龙,又听说和谐家园出了灭门惨案,赶紧派人去打听,一听说被害人里有王龙,顿时炸了锅。他们通过道上的关系,很快查到闫磊可能的逃跑方向,于是带着十几个兄弟,拿着钢管、砍刀,四处搜寻,誓要为大哥报仇。 闫磊听到声音,吓得魂飞魄散,连忙屏住呼吸,往水泥堆深处缩了缩。他现在手无寸铁,又身心俱疲,根本不是这些人的对手。可越怕什么,越来什么,虎子带着人很快就搜到了建筑工地。 “那边好像有动静!”一个小弟指着水泥堆的方向喊道。 虎子立刻挥手示意众人安静,带着几个人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。借着远处路灯的微光,他看到了蜷缩在那里的闫磊,还有他身上显眼的血迹。 “找到了!这狗娘养的在这呢!”虎子一声暴喝,率先冲了上去,手中的钢管朝着闫磊狠狠砸了下去。 闫磊下意识地往旁边一躲,钢管砸在了水泥袋上,发出“砰”的一声闷响。他知道躲不过去,挣扎着想要爬起来逃跑,可刚起身,就被另外几个小弟死死按住了胳膊和腿。 “放开我!”闫磊拚命挣扎,嘶吼着。 “放开你?你杀了龙哥,还想活着?”虎子蹲下身,一把揪住闫磊的头发,眼神兇狠如狼,“龙哥待我们不薄,今天我们就替龙哥报仇,让你血债血偿!” 说着,虎子举起钢管,就要朝着闫磊的脑袋砸下去。其他小弟也纷纷举起手中的武器,准备动手。闫磊闭上眼睛,心中一片绝望,他没想到自己最终没能落到警察手里,反而要死在王龙这些亡命之徒的手里。 可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,工地外突然响起了刺耳的警笛声,由远及近,越来越响。紧接着,几道强光射了进来,照亮了整个建筑工地。 “不许动!放下武器!”伴随着威严的喊话声,十几名警察手持盾牌和警棍,快速冲进了工地,将虎子等人团团围住。 虎子和他的小弟们顿时慌了神,他们没想到警察会来得这么快。有人想反抗,可看到警察手中的武器和严阵以待的架势,又不敢轻举妄动。 “放下武器,双手抱头蹲下!否则我们就不客气了!”带队的正是李国庆,他眼神锐利,语气严肃,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。 虎子等人面面相觑,最终还是不敢和警察对抗,纷纷扔下手中的钢管、砍刀,双手抱头蹲在了地上。萝拉小税 庚辛罪筷几名警察立刻上前,拿出手铐,将他们一个个铐了起来。 李国庆走到被按在地上的闫磊面前,示意小弟们松开他。闫磊浑身是伤,头发凌乱,脸上沾满了灰尘和血迹,眼神空洞而绝望。 “闫磊,我们是市公安局刑警队的,你因涉嫌故意杀人罪,现在依法对你进行逮捕!”李国庆拿出逮捕证,大声宣读道,随后示意身边的警察给闫磊戴上手铐。 闫磊没有反抗,任由警察将冰冷的手铐铐在自己的手腕上。他知道,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,这是他犯下罪孽的必然结局。 警察将闫磊和虎子等人一起带上了警车。警笛声再次响起,划破了凌晨的寂静,朝着市公安局的方向驶去。 审讯室里,灯光惨白刺眼,空气中瀰漫着一股压抑的气息。闫磊坐在审讯椅上,双手被铐在桌子上,低着头,头发遮住了他的脸,看不清表情。赵国强和李国庆坐在他对面,目光如炬地看着他。 “闫磊,知道我们为什么抓你吗?”赵国强率先开口,声音沉稳有力。 闫磊没有说话,只是微微摇了摇头。 “和谐家园5号楼3单元401室,昨晚发生了灭门惨案,五人死亡,死者分别是你的妻子、岳父母、王龙和那个两岁的孩子。现场提取到的兇器菜刀上,有你的指纹,目击证人听到了你和死者的争吵声,还有你逃跑的身影。”赵国强一字一句地说道,语气平静却带着强大的压迫感,“这些证据都指向你,你还有什么好说的?” 听到“孩子”两个字,闫磊的身体猛地一颤,头埋得更低了,肩膀开始微微耸动,发出压抑的呜咽声。 “事到如今,你隐瞒也没有用。”李国庆补充道,“我们已经调查清楚了,王龙和你妻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,孩子也不是你的,这半个月来,他们更是变本加厉,对你进行羞辱和欺负,这些我们都有证人证言。我们理解你心中的愤怒和委屈,但你选择用杀人这种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,剥夺了五个人的生命,这是法律绝对不能容忍的。” 李国庆的话像是打开了闫磊情绪的闸门,他猛地抬起头,脸上布满了泪水和血丝,眼神中充满了痛苦、悔恨和疯狂。 “是他们逼我的!是他们逼我的!”闫磊嘶吼着,声音沙哑得不成样子,“我掏心掏肺地对他们好,可他们呢?背叛我,羞辱我,把我当狗一样使唤!王龙那个畜生,霸佔我老婆,还打我,威胁我!我岳父母明明知道一切,却帮着他们欺负我!那个孩子,我养了他两年,把他当成亲生的,可他竟然是王龙的种!我忍了半个月,我每天都在煎熬,我实在忍不住了!” 闫磊一边哭,一边断断续续地讲述着事情的经过。从发现妻子和王龙的奸情,到被王龙殴打羞辱,再到岳父母的冷漠旁观,最后到那个晚上,听到卧室里的嬉笑声和孩子的声音,所有的隐忍彻底崩塌,他拿起菜刀,冲进卧室,杀死了所有他认为“该杀”的人。 他的讲述充满了痛苦和绝望,每一个字都带着血泪。审讯室里只剩下他的哭声和嘶吼声,赵国强和李国庆静静地听着,脸上没有丝毫表情,但眼神中却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。他们见过太多的刑事案件,深知人性的复杂,闫磊的遭遇确实令人同情,但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,无论有多么充分的理由,杀人就是犯罪,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。 “我知道我错了,我不该杀人,我罪该万死。”情绪发泄过后,闫磊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,眼神也变得空洞无神,“我现在很后悔,如果当初我能早点离开,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。我对不起那个孩子,他是无辜的……” 说到那个两岁的孩子,闫磊的情绪再次崩溃,趴在桌子上,嚎啕大哭起来。 审讯进行了整整一夜,闫磊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并且在供述笔录上籤了字,按了手印。 案件的侦破进展迅速,所有的证据都已经收集齐全。现场提取的指纹、血迹经过比对,均来自闫磊;小区的监控录像拍到了闫磊案发当晚逃跑的划面,以及王龙近半个月来频繁进出401室的记录;多名证人证言证实了闫磊长期遭受的羞辱和欺负,以及案发当晚听到的争吵声和惨叫声;虎子等人也对寻找闫磊欲行报复的事实供认不讳。 很快,案件被移送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检察机关经过详细审查,认为闫磊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致五人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,犯罪情节特别恶劣,手段极其残忍,社会危害性极大,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,于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。 法庭审理当天,法庭内座无虚席。受害者的亲友、媒体记者、关注此案的市民挤满了旁听席。闫磊穿着囚服,被法警押上被告席,他低着头,面色苍白,眼神空洞,再也没有了案发当晚的疯狂,只剩下无尽的悔恨和绝望。 庭审中,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,详细陈述了闫磊的犯罪事实,并出示了相关的证据。证据确凿,事实清楚,闫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任何异议,当庭表示认罪认罚。 闫磊的辩护律师进行了辩护,他认为闫磊的行为属于激情犯罪,是在长期遭受羞辱、背叛和欺负的情况下,情绪失控而犯下的罪行,主观恶性相对较小,且闫磊具有自首情节,认罪态度较好,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。 但公诉人反驳道,闫磊故意杀害五人,其中包括无辜的幼儿和老人,犯罪手段极其残忍,后果极其严重,社会影响极其恶劣,即使有自首和认罪认罚的情节,也不足以从轻处罚,应当依法判处死刑。 受害者的亲友在法庭上情绪激动,纷纷要求严惩闫磊,为死去的亲人报仇。 法庭经过激烈的辩论和慎重的审理,最终作出了判决。 审判长站起身,神情严肃,大声宣读判决结果:“被告人闫磊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致五人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。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。被告人闫磊犯罪情节特别恶劣,手段极其残忍,后果极其严重,社会危害性极大。虽然被告人闫磊具有自首、认罪认罚等情节,但不足以从轻处罚。为维护社会秩序,保护公民的生命权利不受非法侵犯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、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,判决如下:被告人闫磊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” 听到判决结果,闫磊的身体晃了晃,眼中最后一丝光亮也消失了。他没有上诉,平静地接受了这个判决。他知道,这是他应得的惩罚,他用极端的方式结束了别人的生命,也必须用自己的生命来偿还这笔血债。 几个月后,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闫磊的死刑判决。 行刑当天,天空阴沉,飘着细雨。闫磊穿着崭新的囚服,面色平静地被法警押赴刑场。临刑前,他没有会见任何人,只是留下了一封简短的遗书。在遗书中,他再次表达了自己的悔恨,向受害者的亲友道歉,也向自己的家人道歉,希望来世能够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人,不再重蹈覆辙。 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响,闫磊的生命走到了尽头。这场因背叛、羞辱引发的灭门惨案,最终以这样惨烈的方式划上了句号。 闫磊的悲剧,是个人的悲剧,也是社会的悲剧。它警示着我们,当遭遇不公和侵害时,一定要保持冷静,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而不是选择用极端的方式复仇。一时的冲动,不仅会毁掉别人的生命和家庭,也会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,付出沉重的代价。生命只有一次,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和挫折,都应该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,敬畏法律,坚守道德的底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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